依照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》与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》(GB/T17775-2003)标准,经兴隆县旅游管理部门推荐,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,青松岭文化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的要求,批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。
现予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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